聚焦 AI 合同服务标准化建设 沪上研讨会为行业总则征求意见稿建言

随着大模型与生成式人工智能在法律服务领域的加速落地,人工智能正深度融入企业内部管理和商业交易,人工智能辅助企业…

随着大模型与生成式人工智能在法律服务领域的加速落地,人工智能正深度融入企业内部管理和商业交易,人工智能辅助企业合同全生命周期管理正是典型应用场景。2025年12月25日,围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的《人工智能辅助起草和审核合同服务总则(征求意见稿)》展开的专题研讨会在上海虹桥国际中央法务区成功举办。

本次会议由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主办,智书企飞协办,虹桥国际中央法务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支持。来自沪上高校法学院、上海市律师协会、知名律所、头部企业及监管部门的30余位专家学者汇聚一堂,围绕该标准征求意见稿展开深入研讨。

与会专家一致认为,人工智能辅助起草和审核合同服务具有广阔应用前景,能够显著提升法务效率、降低合规成本,但同时也带来数据安全、责任划分和专业判断等风险挑战。国家标准的制定,标志着我国“AI+合同”法律服务领域进入规范化、标准化发展阶段,将为行业健康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人工智能重塑合同管理生态标准化成为关键议题

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特聘教授林彦在开场致辞中指出,人工智能合同服务的规范化,不仅是技术问题,更涉及法律责任、专业判断与制度信任,应在标准中体现对法律专业判断权的尊重与保障。此次研讨会是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布局人工智能与法学交叉研究的重要探索,旨在推动学术研究、标准制定与产业应用的良性互动,为我国人工智能法律治理体系建设提供智力支持。

智书企飞CEO顾国栋在致辞中表示,AIGC技术带来的快速阅读理解和生成能力,使合同管理从静态风控变为全生命周期动态管理,法务从风控成本中心变为经营决策屏障,并让合同文本成为企业重要数据资产。他强调,国家标准的出台将推动行业生态走向成熟,此次研讨会对行业生态有重要价值。

本次研讨会由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孟凡壮副教授,与智书企飞CEO业务助理及市场经理薛晶共同主持,有力促进标准化建设相关议题的深度研讨,为后续标准修订建议的梳理汇总奠定良好基础。

标准内容介绍:回应效率提升与风险关切

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晨晖学者孙鸿亮对《人工智能辅助起草和审核合同服务总则(征求意见稿)》的结构与核心内容进行了系统介绍。他表示,标准围绕适用范围、术语定义、功能框架、服务流程、服务保障及评价改进等方面作出规范,强调安全性、合规性、实用性与辅助性原则。

监管机构视角守住合规底线,增强可操作性

来自监管机构的代表从合规与可操作性出发,对标准征求意见稿提出了多项完善建议。

上海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言浩强调,围绕人工智能辅助合同服务形成统一规范具有现实必要性。他建议进一步丰富知识库内容,将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性文件纳入其中,并同步考虑涉外合同相关知识库建设,以更好支持企业在跨境业务中的风险判断。

上海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高级工程师张正敏建议在基本要求中增加“智能平权”概念,进行技术性审查,引入伦理委员会;调整标准文本的标题和结构,使其更符合服务流程。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规处四级调研员何云福强调,应明确标准的指导性技术文件定位,增强条款的可执行性。他建议对“辅助起草”“辅助审核”的内涵作出更清晰界定,完善知识库搭建要求,补充测试与风险分级提示机制,并对责任承担问题作出明确指引。

学界共识:夯实法理基础,厘清技术边界

学界专家从法理与制度设计角度,探讨人工智能合同服务的法律边界与标准逻辑。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院长彭诚信教授指出,人工智能在合同起草与审核中的应用,关键在于标准化建设。合同要素和常见条款的标准化相对容易,真正难点在于不同类型合同特有的风险。他强调,人工智能产品应当做好这些特殊合同、特别条款的标准化,并以高质量合同范本作为核心支撑。

华东政法大学中国法治战略研究院院长满洪杰教授认为,合同审查是人工智能进入法律领域的重要切入口,形成涵盖合法性审查、交易结构设计、风险控制与隐私保护的人机协同机制。

复旦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熊浩副教授提出,应进一步明确标准征求意见稿适用范围,并在标准中加入模型基础信息披露、合同可执行性评估及第三方效能评测要求。他认为,技术进步将改变部分法务工作的形态,但不会替代法律专业本身,而是对法学教育也提出了新的要求。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叶名怡教授强调应聚焦人工智能辅助审核合同的建设,加强人工智能产品知识库建设,完善违反效力性强制性规定或违背公序良俗条款的风险提示机制,提升人工智能审核结论的可靠性。

上海政法学院李建星教授针对标准征求意见稿提出三点建议:一是修改标准适用范围,建议通用模型参照试用;二是细化模型输入输出部分的表述;三是完善知识库搭建,涵盖现行法律规范体系、行政处罚文件、国际法律等内容。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林洹民副教授认为应以科技伦理作为规范框架,落实程序性规范,包括强调透明度、进行数据库清洗更新、对特殊场景合同施加额外义务。

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晨晖学者叶依梦建议,明确企业数据授权形式,保护企业法务人员合理信赖,并引入自然语言专业数据库。

法律实务:聚焦责任划分与风险防控

律师、企业法务与技术代表聚焦标准的实务适配与责任体系设计。

上海律协人工智能专委会主任、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逸瑞认为,标准若主要面向中小企业的常规法务场景,方向是积极的,但需同步强化风险提示与责任体系设计。

虹桥正瀚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王正从争议解决角度出发,关注数据安全、责任分配及使用场景区分,建议在标准中引入脱敏机制、恶意提示识别及数据质量要求。

君合律师事务所马钦奕律师提出,应对合同文本基础正确性设定标准,并在审核工具中引入立场选择、公平性评估及涉外法律提示机制。

上海汇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振宇建议,对部分原则性条款提高规范强度,明确通用大模型定义、数据分级分类保护及跨境数据处理要求,进一步厘清服务提供方与使用方的责任边界。

企业与技术实践:强调辅助定位与可溯源能力。

腾讯公司高级法律顾问马思佳结合企业合规实践指出,人工智能工具在提升效率方面具有积极作用,但模型风险评估能力、行业差异适配及数据保护机制仍需加强。

上海乐竞英雄体育科技有限公司法务及资本投资中心总监周佩佩表示,人工智能显著提升了合同管理效率,但应坚持“辅助而非替代”的定位,并关注系统的可溯源能力以及涉外业务知识库建设。

在技术层面,智书企飞 CTO Daniel 与 首席科学家 Isaac 分别从产品实现与模型可信度角度提出建议,强调通过明确术语、强化加密要求、完善测试与评估机制,使标准更具可落地性和可验证性。

共识与展望标准化助力行业健康发展

本次研讨会达成多项共识:

一是明确人工智能的辅助性定位。人工智能合同服务应定位为辅助工具,最终的法律判断和决策权仍应由专业人员掌握,避免过度依赖技术导致的风险。

二是强化数据安全与合规保护。建立完善的数据分级分类保护机制,加强脱敏措施,防范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泄露风险。

三是提升知识库的专业性与时效性。知识库应涵盖法律法规、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司法解释、国际公约等,建立同步更新机制,确保数据准确可靠。

四是完善责任边界与风险提示机制。明确服务提供方、使用者在不同场景下的责任分担,建立清晰的风险提示和分级展示机制。

五是推动标准的可操作性与可落地性。标准应更加细化和具体,便于企业和法律从业者实际应用,同时为不同规模企业、不同业务场景提供差异化指导。

会议最后,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王军副教授在总结中指出,本次研讨呈现的深度与广度,充分体现了法律界与产业界在人工智能合同服务领域的共同关切。与会嘉宾反复提及的“辅助性地位”“安全性”“合规性”等关键词,正是未来标准化建设需要持续回应的核心议题。他表示,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将持续推动法律与人工智能方向的研究与交流,与各界共同探索更为稳健、可持续的制度路径。

关于作者: 法律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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