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地区跨域立案的特殊性与实践路径(以阿坝州法院为例)

一、跨域立案在民族地区的特殊价值 阿坝州藏区幅员辽阔,山高路远,部分村寨距县城法院较远,牧民群众往返一次需耗费…

一、跨域立案在民族地区的特殊价值

阿坝州藏区幅员辽阔,山高路远,部分村寨距县城法院较远,牧民群众往返一次需耗费两三天。传统立案模式下,许多老人因不懂汉语、怕麻烦,宁愿忍着纠纷也不愿打官司。跨域立案的推行,像一把钥匙打开了司法便民的锁——在乡镇法庭的终端机前,藏族老人只需按下手印,起诉状就能通过云端传到县法院,法官远程审核后,屏幕上会跳出藏汉双语的受理通知。

这种“家门口的立案窗口”,不仅缩短了空间距离,更消弭了心理隔阂。这正是跨域立案的深层意义:让司法不再是藏在卷宗里的条文,而是能听懂、能触摸的温暖。

二、民族地区推行中的现实梗阻

(一)语言与文化的双重壁垒

藏区群众多习惯用方言交流,法律术语的翻译常陷入“词不达意”的困境。比如“管辖权异议”,直译为藏语会变成“官老爷管错地方了”,容易引发误解;“诉讼时效”翻译成“过期作废”,又会让群众误以为“有理也不能说了”。部分偏远地区的群众对电子签章、视频连线感到陌生,总觉得“没在纸上按红手印靠谱”,甚至有人担心“机器会偷走我的话”。

(二)技术适配的“最后一公里”

高原的风雪常让网络信号时断时续,部分乡镇的终端机操作界面复杂,显示存在乱码,工作人员多是兼职的乡镇干部,遇到系统故障常手足无措。更棘手的是,许多老人不会用智能手机,连“点击下一步”都需要手把手教,有时一个案件的录入要耗上一个多小时。

(三)传统纠纷解决方式的惯性

藏区有“说事人”调解传统,遇到矛盾先找家族长辈或寺院活佛评理。在阿坝、若尔盖等县的纠纷中,当事人宁愿绕远路请“说事人”喝酒调解,也不愿用跨域立案,觉得“打官司伤和气”。这种对传统权威的依赖,让跨域立案的推广像推石头上山,得一点点挪。

三、本土化改造的实践探索

(一)让司法语言“说方言”

阿坝州中院组织双语法官,参加立案,引导当事人

(二)给技术裹上“藏袍”

针对高原网络不稳的问题,联系运维商进行解决;终端机旁常年坐着“双语引导员”,多是懂法律的双语法官,既能帮老人输信息,又能解释“电子签名和按手印一样算数”。

(三)在传统与现代间搭座桥

 

法院邀请“说事人”担任特邀调解员,跨域立案后先由他们调解,调解不成再进入诉讼程序。在藏区,活佛煮着酥油茶调解时,法官通过参与,适时用藏语补充法律规定,最终双方握手言和。这种“传统调解+现代司法”的模式,让群众觉得“既没丢面子,又有规矩管着”。

四、从“能立案”到“立好案”的进阶思考

跨域立案在民族地区的推广,从来不是简单的技术移植,而是要像熬酥油茶——火不能太急,得慢慢搅,让茶叶、酥油、盐巴真正融到一起。如今,阿坝州的藏区群众提起跨域立案,不再说“那是机器办事”,而是会笑着说“法院的人顺着网线来家里了”。

下一步,或许可以在终端机里加个“糌粑计算器”——输入纠纷标的,自动算出诉讼费对应的青稞重量;或许能培训更多“双语技术官”,让设备像经筒一样,在高原上转得更顺畅。毕竟,司法便民的终点,从来不是“我们做了什么”,而是群众眼里的“这事得舒坦”。

冉啟琼

关于作者: 法律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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