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玉米案速破看消字笔诈骗:法律对专业诈骗的精准打击

“真蹊跷,玉米案的消字笔诈骗,竟和我碰上的专业诈骗一个路数。”   http://img.danew…

“真蹊跷,玉米案的消字笔诈骗,竟和我碰上的专业诈骗一个路数。”

 

消字笔从来不是签合同会用的东西。正常商事往来,改合同要么双份同步更正,要么协商终止,哪有藏起自己那份、只在甲方合同上用会消失的笔修改的?这行为从一开始就带着专业诈骗的印记——而法律对这样的行为,肯定都是明确拒绝的。

就像玉米收购案中,商贩用消字笔将5400公斤的合同重量改成3000公斤,试图侵占农户劳动成果。骗局一经发现,警方当即依法处置,这正是法律对“消字笔诈骗”的直接回应:无论手段多隐蔽,只要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诈骗,必然会被追究。

我们在著作权项目中也遇到过类似的专业诈骗。作为出资发起方,前期被以隐瞒方式骗签合同后,给了更正的机会,没曾想对方却谎称合同丢失,藏匿自持合同,仅在我方合同上用消字笔修改著作权,为诈骗更多钱款,将原本约好的数量10擅自改为15首,以套取额外款项。三个月后字迹消失,一审时拿出其藏匿的合同,直接不认已更正的著作权权属,后续诉讼中反复翻供,试图以虚假事实混淆是非。

值得注意的是,合同目的是完整的专辑著作权,对方却想用局部内容混淆整体权益,跟这玉米案中用3000公斤来掩盖5400公斤的缺口,“部分”永远无法替代“整体”,更不能以此否认偷换权益范围实施诈骗的本质。

值得一提的是,审理环节曾出现过对诈骗行为的模糊认知,将诈骗获取的内容直接抄在判决书、以“欺诈在后”无视诈骗,这做法显然与法律精神严重不符。从玉米案的快速处置,到本案中用消字笔实施二次诈骗,都在证明:专业诈骗手段或许能制造一时的混乱,却改变不了真相本质。

法律的公正从不缺位。无论是玉米收购中的重量诈骗,还是著作权价格的合同诈骗,只要触碰“以消字笔等专业手段实施诈骗”的红线,终将被依法纠正。我们始终相信,随着司法对这类行为的认知愈发清晰,专业诈骗者再难有可乘之机,正当权益必然会得到坚实维护。

作者:胡艺影

关于作者: 法律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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