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金融业务的数字化、网络化深入发展,金融领域的黑灰产活动呈愈演愈烈之势,除了传统的地下钱庄、证券场外配资等,金融黑灰产不断出现新样态、产业化、跨区域与技术化趋势。围绕贷款业务的不法贷款中介、非法代理维权、职业背债人骗局;围绕保险业务的退保、理赔骗局等特点,滋生出与之相关联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黑灰产产业链。金融黑灰产既严重扰乱了金融市场正常秩序,侵害了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也对金融机构合规经营与风险防控提出了严峻挑战。
近年来,为从源头上化解金融领域矛盾风险,国家层面持续强化对金融黑灰产的打击力度。2025年3月,公安部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部署金融领域“黑灰产”违法犯罪集群打击工作,明确重点打击贷款领域非法中介与恶意逃废债、保险领域非法代理退保、信用卡领域不正当反催收等行为。6月至11月,公安部会同金融监管总局部署17个重点省市开展为期6个月的金融领域“黑灰产”违法犯罪集群打击,有效净化了金融市场生态,全力维护了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和安全稳定,有力保护了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同年9月,两部门联合发布了第一批金融领域“黑灰产”违法犯罪典型案例。12月25日,两部门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联合部署开展金融领域“黑灰产”违法犯罪集群打击工作举措成效情况,并公布了十大典型案例。当下,如何识别并应对金融黑灰产、如何正确应用好现有的法律法规、如何发挥有关法律规制在金融黑灰产治理中的有效作用,已成为我国金融机构与司法实务部门必须面对的现实问题。
2025年12月28日,由上海金融法制研究会与浙江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共同主办,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上海金融法制研究会青工委承办,浙江省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协办的“金融黑灰产法律治理”研讨会,在上海兴华宾馆4楼钻石厅隆重举行。
本次研讨会受到了有关金融机构、公安、司法、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同仁的广泛关注与参与。大会汇集来自上海金融法制研究会、浙江大学、东南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法学院的多名专家学者,来自本市高级人民法院、区人民法院、市区二级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经侦总队第一线的实务工作者,以及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上海农商银行、浙江网商银行、武汉众邦银行等金融机构、奇富科技等科技公司共计60余人参与研讨和交流。
本次研讨会上,专家、业界共聚一堂,深入探讨黑灰产行为滋生的原因和条件,共商针对金融黑灰产的类型化识别、法律定性路径、互联网平台治理责任、多部门协同治理机制等前沿问题,推动形成法治化、精准化的金融黑灰产治理体系,并开展综合治理,完善防范机制,从而真正实现对金融黑灰产的有效规制。
会议伊始,上海金融法制研究会副会长、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李建伟;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施净岚;浙江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会秘书、合规总监童正分别发表致辞,对与会各位嘉宾、专家学者的到来表示由衷的感谢,并强调深入研究探讨金融黑灰产法律治理对推动金融业健康稳定发展、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社会责任建设的重要性。三位领导提出了融合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监管协调、协同治理,以及金融内生积极性等关键议题,实现社会责任与金融特性的平衡化与实质化,并期望本次研讨会能为金融法治发展提供深刻见解,献计献策。
研讨会分为三个单元。第一单元为主旨发言阶段,由上海金融法制研究会青工委主任戚诚伟主持。浙江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安全管理部总经理张小莹、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三级高级法官许浩、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杨兰,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研究员、浙江省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黄韬,围绕金融黑灰产法律治理的主题分别作主旨发言,华东政法大学教授李翔、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法学院副教授、金融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李瀚琰对主旨发言进行与谈。
第二单元是圆桌讨论阶段。由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检委办副主任付红梅主持圆桌讨论专题一,该专题聚焦金融黑灰产行为识别与法律定性路径问题。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一支队大队长陈顺昌、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郭大磊、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一级法官葛立刚、上海金融法制研究会黄志浩、东南大学长三角法治创新研究中心研究员任素贤等五位嘉宾作为与谈人,围绕这一专题分别作交流发言。
圆桌专题二关注金融黑灰产协同治理机制构建及内容平台责任问题,由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副教授柯达主持。浙江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及消保部副总经理蔡嘹嘹、武汉众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兼纪检监察部总经理肖山、奇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黑灰产治理部高级经理黄羽曦、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内控与法律合规部高级经理韩琳、上海农商行总法律顾问杨贵院、华东政法大学至合金融法治研究院秘书长、经济法学院副教授贾希凌等六位嘉宾作为与谈人,围绕这一专题分别作交流发言。
第三单元是会议总结。作为研讨会尾声,该环节由上海金融法制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吴弘对本次会议的讨论重点及争议焦点进行总结,并对与会各位专家学者的研究予以肯定与感谢。吴弘教授指出:本次研讨会针对当前新型金融黑灰产不断滋生的严峻形势,以及如何深入贯彻落实12月10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12月12日全国金融系统工作会议两会精神。吴弘教授表示,如何实现对金融黑灰产的有效打击治理,已成为当前金融监管部门和刑事司法部门所需面对的重要问题。各与会发言交流的嘉宾对金融黑灰产金融机构业务开展的影响及其社会责任的建设路径进行了深入分析与探讨,同时对各金融机构、司法机关如何践行金融黑灰产法律治理的路径进行了分享与汇报。
吴弘教授总结了金融黑灰产的分类运作表现,黑灰产组织人员行为,恶意消费者行为,真实消费者行为,金融黑灰产的成因及危害,以及金融黑灰产治理的现行法律制度、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司法解释、行业规范等。他还梳理了金融黑灰产的执法与司法现状,异常维权类,金融诈骗类,以及“尚未处理的灰色地带”。
此外,吴弘教授阐述了金融黑灰产的法律治理困境,罪数形态的复杂性,黑灰产行为定性困难,取证协同困境,治理滞后困境,并提出对金融黑灰产治理的法律完善建议。一是突出靶向清理、精准研判;二是突出集中攻坚、打深打透;三是突出行刑联动、衔接高效;四是突出执法规范、成效稳固;五是突出源头治理、长效长治。
吴弘教授认为,金融机构、司法机关不仅是金融黑灰产法律治理的实践者,也是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力量。在金融黑灰产法律治理的工作中,金融机构和司法机关要从“分兵作战”转向“齐抓共管”,以更加健全的机制推行行刑衔接工作;要从“常态排查”转向“靶向施治”,以更加精准的线索扩大打击战果;要从“被动应对”转向“主动作为”,以更加一致的目标维护金融市场秩序;要从“末端处置”转向“溯源治理”,以更加扎实的举措夯实稳健发展根基。金融机构和司法机关应加强正面引导,及时固化有益经验,优化调整监管政策,激励金融机构自查自纠,指导督促金融机构完善内部风险防控制度,推动建立或优化跨部门协作机制,进一步夯实稳健经营根基,着力推动金融行业高质量发展。
吴弘教授指出:当前金融领域的“黑灰产”已经演变为借助高科技手段批量化、智能化、产业化造假,传统风控模式难以有效识别和应对。治理金融领域黑灰产既需要司法机关各行业主管部门持续加大司法执法协作、综合施策,更需要金融机构坚定扛牢全面风险管理,特别是内控合规管理的主体责任,筑牢风险屏障。各金融机构要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政绩观,传承和发展铁账本、铁算盘、铁规章“三铁”内控管理准则,持续健全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努力使风险管理走在市场曲线前面,强化源头防控、加强科技赋能、转变经营理念。要树牢正确的经营观、业绩观、风险观,找准市场定位,优化考核导向,提升自主获客能力,规范员工展业行为,核心服务功能不得外包,斩断“黑灰产”获利渠道。
吴弘教授指出,当前金融领域“黑灰产”乱象危害严重,已引发各界高度关注。但打击金融领域的“黑灰产”违法犯罪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难点,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行为辨识难;二是性质认定难;三是信息追踪难。对此,我们要采取积极措施:强化类案研究,明确认定标准;深化技术应用,构筑智能防线;构建协同体系,压实各方责任;加强普及宣传,提升公众素养,定期公布典型案例,通过在主流媒体渠道曝光宣传,帮助社会公众正确认识非法中介代理行为,引导金融消费者通过正规渠道合法维权。吴弘教授指出,金融领域“黑灰产”的治理是一项长期工作,要坚持防风险、强监管、促高质量发展工作主线,多措并举持续规范市场秩序;着力提升强监管严监管质效,继续加大打击力度;加强跨部门工作协同;推动完善制度机制。